兆豐銀指控潤寅集團詐貸,高等法院判決楊文虎夫婦8人、潤寅、星榮連帶賠償兆豐銀1億多元。(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潤寅實業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長年以不實文件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餘元,創下史上最高詐貸金額,粗估至少尚有數億元以上未還款,楊文虎被判25年徒刑、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27年、併科罰金6.5億元均確定並入獄。兆豐銀行指控潤寅負責人楊文虎夫婦詐騙新台幣1.87億多元,至今尚有1億735萬多元未清償,請求賠償,高等法院今判淮楊文虎夫婦等8人、潤寅、星榮物流應連帶賠償1億735萬多元。可上訴。
此外,第一銀行指控被潤寅詐騙新台幣19.2億多元、美金1158萬多元,大多數獲得清償,又對仍未清償的新台幣約1.29億元,對潤寅集團8位成員求償,高等法院今年8月間判淮楊文虎夫婦等8人應連帶賠償一銀1.29億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潤寅集團以紡織貿易起家,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有潤寅、潤琦、易京揚、頤兆4家公司。
2008年起,潤寅集團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和廠商幹部合作,製作假合約、發票、交易紀錄等不實申貸文件,向銀行辦理融資,台企銀、星展、土銀、元大、王道、一銀、合庫、中信、玉山、上海、華南、兆豐等12家銀行,共被詐貸高達470億964萬餘元,得款除支付集團開銷,楊文虎夫婦還購買豪宅過著奢華生活。
潤寅資金操作於2019年6月出問題而陸續跳票,楊文虎夫婦於確定倒閉後,緊急潛逃出境,出逃美國,但被美方逮捕,2020年初夫婦倆先後被遣返回台,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認為2人嚴重破壞金融秩序,請求法院量處有期徒刑上限的30年重刑。
前年底,最高法院判楊文虎25年徒刑、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27年、併科罰金6.5億元均確定,多位集團成員被判刑或獲判緩刑。
兆豐銀行指控,潤寅集團長期周轉不靈,為求順利獲得資金,潤寅實際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自2018年起指示集團多位成員製作不實商業本票、裝箱單等押匯文件,及不實海運提單,製作假財務報表,取得會計師事務所的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後,提供給銀行作為審核潤寅集團年度續貸或融資之用,向兆豐銀詐貸美金595萬2191元,合新台幣1億8737萬多元,尚未清償美金341萬398元,合新台幣1億735萬多元未清償,提起「刑附民」訴訟,要求楊文虎夫婦等人連帶賠償。
高等法院認定楊文虎等人、潤寅、星榮物流以不實押匯文件,向兆豐銀行辦理外銷放款等案,詐貸犯行明確,判准應連帶賠償1億735萬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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