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閒置公有地 台南「南稅3村」設定地上權50年招商
南區鹽埕段設定地上權招商案,基地原為「南稅3村」閒置宿舍。(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府主動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共同合作開發南區鹽埕段「南稅3村」國有非公用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引進民間投資活化經營,600多坪基地開發案,希望能帶動地方發展。
中央規定大面積公有土地不能出售,但是透過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釋出土地使用權給民間,政府可保有土地所有權,收取權利金、地租及稅收,達到永續財源活化利用,以及促進民間資金開發創造雙贏。南區鹽埕段南稅3村閒置宿舍,使用分區屬於住宅區,位置雖沒有臨接大馬路,但是國有地以設定地上權招商,在台南有案例可循,仍有市場接受度。
經發局表示,基地座落於鹽埕段210-1、210-2、210-3及210-5 等4筆地號國有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鄰近台17甲線,人口高度集中,現況6幢舊有公有宿舍等皆已完成報廢程序,接續將進行活化。
經發局表示,基地容許開發經營項目相當多元,除了適合開發作長照服務機構等設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外,投資人亦可依都市計畫結合其他事業經營,例如輕食餐飲、零售商業、健康休閒等,增進投資效益及促進周邊地區發展,招商案將採權利金價高者得標方式,地上權存續期間為50年。
南市南區鹽埕段基地位置圖。(台南市經發局提供)
南區鹽埕段南稅3村設定地上權招商案基地位置示意圖。(台南經發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