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逝火化 護理之家沒通知家屬
2024/07/05 05:30
〔記者羅國嘉、陳奕劭/新北報導〕新北市六十四歲蘇姓女子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二○二○年九月經社會局安置在石門區某護理之家,直到今年六月十三日蘇女弟弟接獲通知,胞姊已過世逾一個月,且遺體火化。市府社會局道歉,將檢討流程並懲處相關人員;衛生局回應,院內無監視器,依機構陳述與就醫紀錄,難認定遭不當對待。
家屬昨天在新北市議員顏蔚慈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二○二○年透過社會局媒合,將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的家人安置在安養機構,入住時身體良好、行動自如,可自我進食,期間因疫情緣故,無法前往探視,便向機構提出電訪視訊及提供日常影像,了解照顧狀況,卻遭機構以各種理由拒絕。
顏蔚慈痛批,市府未善盡督導職責,機構不斷隱匿,離譜行徑讓人匪夷所思。她要求社會局檢討安置及通報機制,提供完整報告,並清查機構、全面盤點病患情況。
市府致歉 難認定遭不當對待
社會局表示,個案安置期間由機構火化,未能及時通知家屬造成遺憾,致上最誠摯歉意,將檢討服務流程與通報機制,懲處相關人員。
衛生局回應,住民死因為「肺炎併發敗血症」,依機構陳述與就醫紀錄,且院內無監視器,難認定遭受不當對待;該機構去年考核多項分數未達標準,將督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