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石砸車致死 南投縣府判賠859萬
2020/03/04 05:30
〔記者張協昇 劉濱銓/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投一三一線牛洞路段,二○一七年發生落石砸車,導致卅四歲邱姓女子駕車失控撞邊坡身亡,經家屬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法院一審認為,南投縣政府有未善盡管理道路之過失,致損害人民生命財產,判賠包括喪葬費、兒女扶養費、精神撫慰金在內共八五九萬餘元。
縣府指邊坡屬林務局土地 已提上訴
對此判決結果,南投縣政府工務處表示,該路段陡峭邊坡屬林務局土地,縣府無養護之責,且縣府事前即在該路段設置警告標誌及鋼軌樁防落石網,提醒用路人注意落石,善盡道路管理責任,非縣府施設擋土牆等設施不當釀禍,已提起上訴。
南投縣投一三一線係埔里往返魚池的重要道路,惟牛洞路段邊坡陡峭,且地質極不穩定,地震、豪大雨後常有落石,魚池鄉民代表會二○一七年六月曾根據許姓鄉代提案,函文縣府要求儘速施設擋土牆等防護措施,未料,十一月十九日,邱姓女子駕車行經該路段遭落石砸中、致失控撞邊坡身亡,邱女竟然就是許姓鄉代的媳婦,邱女家屬因而向南投地院提起國賠訴訟。
法院:有未善盡管理道路之過失
法院審理認為,有邊坡才會有道路,縣府管理道路設施,應一併擔保邊坡穩定,該路段曾多次發生落石砸車事件,僅施設注意落石等警告標誌,對於落石崩落及促進用路人避難,無實質幫助,且縣府也於二○一八年施設攔截網有效攔截落石,據此可知,縣府早有防止落石砸傷人車能力,卻怠而不為,與邱女之死有相當因果關係。
魚池鄉許姓鄉代說,他們國賠勝訴後,縣府卻提上訴,他與兒子無法接受,尤其該路段在悲劇發生前,還由他提案並行文縣府整治邊坡,但縣府無作為,造成媳婦喪命,家屬情何以堪,媳婦身後留下一對念國小孫子女,小孫子有時還會拿碗筷,說是要留給媳婦的,令人鼻酸,他會繼續和縣府打官司,爭取權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