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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縣生育津貼 明年調漲至2萬

    2024/08/28 05:30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昨在縣務會議中,討論通過修訂「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明年元旦起將縮短請領生育津貼的設籍條件,由一年放寬為已設籍苗縣持續六個月以上,即可申請生育津貼;同時調高生育津貼補助,每位新生兒發放生育津貼二萬元。

    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開始施行,曾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去年十二月廿九日,苗縣府為落實照顧家庭及婦幼福利、提升生育率、鼓勵新生兒設籍苗縣,昨再度進行第十一次的修正,主要縮短生育津貼請領的設籍條件、縮短死胎或自然流產婦女請領的設籍條件,並調高生育津貼補助金額。

    昨天的縣務會議通過的修訂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將從明年元旦開始施行,為鼓勵新生兒設籍苗縣,修訂新生兒父或母的設籍條件,由一年放寬為已設籍苗縣持續六個月以上,即可申請生育津貼;同時明年元旦以後出生的每位新生兒,生育津貼均補助二萬元。

    此外,死胎或自然流產婦女申請津貼的設籍條件,亦將原須設籍苗縣七個月以上的規定,縮短為六個月以上,且持有合法證明文件者,得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發給一萬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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