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危老重建 推動師輔導改做長照中心
苗縣首例危老重建推動師輔導案件完工,改為長照中心。(苗縣府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於二○一九年創設「苗栗縣危老重建推動師」制度,協助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並獲得新生,而首例輔導案件已完工,並改為醫養照護型長照中心。苗栗縣政府強調,首例重建案以全新面貌回歸當地、服務鄉里,並加入長照系統,一舉數得。
苗栗縣政府統計,至今年三月底,縣府共受理三十八件危老重建計畫,其中二十五件是危老重建推動師協助推動,目前已核准二十三件,其餘案件正審查中。至於苗栗縣危老重建推動師,共聘任三十二名協助。
苗縣府指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是相較於都市更新條例,更為快速、簡便的重建管道,申請重建時有容積獎勵、時程獎勵、規模獎勵及重建期間與重建後的減免稅捐優惠等。
苗縣府也強調,為鼓勵重建,也訂定「苗栗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建蔽率及建築物高度放寬標準」,符合條件者可不受建築法令及都市計畫法令限制,以提升土地利用與不動產開發效益。相關訊息可上「苗栗縣危老重建專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