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突擊大遊行 觀察員也被逮
香港網友二日持續發起中環「和你lunch」快閃活動,下午一時起有逾百人響應,抗議警方一日強制提前終止「民間人權陣線」舉辦的元旦大遊行。(美聯社)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香港泛民主派團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發起元旦大遊行,遭警方以「暴徒」從事破壞為由,強制要求提前解散,再次引爆警民激烈衝突,約四百人被捕,其中包括關注警察濫權和公民權利的「民權觀察」三名觀察員。針對首次有觀察員被捕,民權觀察批評,警員已知悉其觀察員身分後仍予拘捕,質疑警方企圖以大規模濫捕方式,嚇阻和平示威者行使集會及表達意見的權利,顯然違反國際法。
一日遊行期間,匯豐銀行位於港島中環總行、灣仔分行與「美心集團」旗下星巴克咖啡天后英皇道分店等,均遭縱火或破壞,位於金鐘的高等法院外牆,也被噴上「法治已死」等字句。不少示威者在遊行解散後逗留中環、灣仔及銅鑼灣一帶,警方入夜後展開突襲,大批示威者在警方包抄下被截查、圍捕。
香港《星島日報》二日引述消息人士報導,警方一日改變去年以「對峙、驅散、再對峙」為主的手段,以特警「速龍小隊」為主力,改採「快速大圍捕」的新戰略,主動出擊、迅速圍捕涉嫌違法的示威者,企圖大幅縮減「勇武派」的「兵源」,先前被捕者知道再犯會受到更重懲處,因此就算參加行動,也不敢衝到前線使用暴力,反映拘捕行動確有遏止成效。
對此,「民權觀察」聲明,民眾參與和平集會、遊行與示威的權利,受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香港基本法保障。根據聯合國與歐洲人權法院(ECtHR),在大致和平的集會遊行場合,若有小部分人做出暴力行為,警方有責任制止,但不應以此做為解散集會的原因。
警方二日表示,過去幾天共拘捕四二○人,年齡最小十二歲、最長八十一歲。
香港民間人權陣線一日發動元旦大遊行,卻遭警方以危害安全為由,強制要求民陣提前解散,再次引爆警民衝突。圖為便衣警察拘捕一名示威女子。(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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