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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前女友性愛照挨告 性侵報復

2011/10/18 06:00

兩度性侵得逞

〔記者何瑞玲/新北報導〕邱姓男子被18歲小護士甩了,竟展開瘋狂報復,除上網PO兩人性愛照,還嗆「明天開始,在臉書分享給妳所有朋友!」更兩度到被害人住處埋伏性侵得逞,板橋地檢署昨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具體求刑11年6個月。

檢方調查,99年10月,邱男與18歲小護士女友交往期間,邱男在女方同意下,用手機拍下兩人愛愛照,包括女方幫邱男口交及女方裸照,後來女方提議分手,邱男不滿,事後在臉書及MSN,PO上兩人不堪入目照片,女方得知提告,案經警方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5月30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全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邱男不滿小護士提告,今年2月間,跑到女方住處樓梯間埋伏,見被害人返家,強壓對方並性侵得逞,被害人事後報案,警方逮捕邱男送辦,檢方以邱無前科及兩人有感情糾紛,諭知5萬元交保。

邱男交保後,對女方的騷擾變本加厲,除再度上網PO性愛照,還在臉書申請新帳號,且未設隱私權限,讓不堪入目照片加速散播,並到網咖以即時通發訊息給對方,嗆聲「我會去妳家樓下丟裸照!」「妳他媽的裝死沒關係!」「明天開始,在臉書分享給妳所有朋友!」

邱男並於6月再度到小護士住處埋伏,趁機強拉進樓梯間性侵,被害人趁隙脫逃報警,警方報請檢方開拘票逮人,聲押獲准。

板橋地檢署昨偵結,認定邱嫌僅因不滿分手,屢以性侵、PO性愛照報復,依強制性交、恐嚇等罪起訴,合併具體求刑1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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