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畯珅翻版/5案1罪1罰 都成立恐判近10年
2024/12/01 05:30
高院審理幼兒園長之子毛畯珅(綠衣者)涉性侵害多位女童案,毛男坦承「摸」過所有被害女童,但否認性侵,高院裁定延押2個月,並訂明年1月7日宣判。(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繼「幼兒園之狼」毛畯珅之後,台北市又出現一名幼兒園狼師,教保員陳羿翰涉於去年六月至今年八月間,先後在兩家幼兒園內強摸四名男女幼童私密處,被檢方依五件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此罪法定刑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起訴主張應採一罪一罰,各罪分論併罰,也就是五罪五罰;如若五罪均成立,五件判決合併量刑後,陳男恐面臨將近十年的刑期處罰。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多名女童,還拍攝兒少的性影像,台北地院一審認定他對六名女童犯案二二四次,法官分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兒少性剝削等罪,每次各量刑五年至十二年,總刑期達一二五二年六月,合併應執行廿八年刑期,已上訴二審。
至於陳男的加重強制猥褻案,先不論部分家長指控的不當體罰、虐童等部分案情有無刑責,只論目前已起訴的妨害性自主罪,陳男最終若被法院認定五次加重強制猥褻罪名都成立,各罪採一罪一罰各自量刑,五件都是可判處三年起跳的刑度,最重可判十年。
依刑法第五十一條「數罪併罰」規定,宣告多件有期徒刑者,執行刑應於各刑中的「最長期」以上、「合併刑期」以下,但不得逾三十年,因此只要五案都被法官認定構成犯罪,預估陳男的刑期大約落在十年左右,但仍須視犯後態度、悔意、和解、被害人身心受損回復狀況、犯案手段嚴重性而定,若每罪最終只判處五年、甚或輕判三年,也可能合併後,僅獲判三、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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