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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寅詐貸案助滅證判刑/黃呈熹律師 遭重懲除名

2022/11/08 05:30

黃呈熹律師遭最重懲戒除名。(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潤寅實業詐貸多家銀行四百七十億元等案,創下史上最高詐貸金額紀錄,楊文虎、妻子王音之各被判刑廿五年、廿七年定讞,律師黃呈熹也因湮滅證據被判刑,並移送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黃呈熹曾任法官多年,轉任律師後卻知法犯法,協助當事人犯罪,敗壞司法信譽,「已到無法容忍的地步」,昨施以最重懲戒處分,將他律師除名。

四十八歲的黃呈熹,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被控在潤寅案擔任律師,收受一千兩百五十萬元,並受王音之指示,幫助湮滅證據,黃應訊時辯稱該款項是「律師費」、「顧問費」,否認犯罪,台北地院判黃三年二月,上訴後,黃改口認罪,獲減刑為一年十月、併科罰金六十萬元。

律師公會將黃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並通知親自到場說明,據悉,黃說詞迴避關鍵案情,被認定並未全部認罪。

律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一致認為,黃呈熹曾任多年法官才轉任律師,竟在律師執行業務上協助當事人湮滅證據,敗壞司法信譽,且情節重大,「已到無法容忍的地步」,決議將他的律師除名。此案還可上訴到律師覆審委員會。

律師懲戒處分有五種,從輕到重分別是,自費接受額外的律師倫理規範六小時至十二小時之研習;警告;申誡;停止執行職務二月以上二年以下;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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