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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日日shoot》研擬修法 查獲關鍵槍械零件 判關五年

2022/08/01 05:30

模擬槍及操作槍區別

藏槍化整為零 無法定罪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政府為防堵改造槍枝,將「模擬槍」與「操作槍」納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不法分子也跟著因應,把槍枝零組件「化整為零」存放,查緝時若缺少特定零件,易被認定為無殺傷力而無法定罪,警政署因此研擬修法反擊。

併科三百萬以下罰金 達到嚇阻效果

警政署表示,一旦律定管制「關鍵組成零件」後,查緝槍械時只要查獲持有這些「關鍵組成零件」,如改造過的槍身或滑套,就可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三條科刑,可處五年以下徒刑、併科三百萬以下罰金,達到嚇阻效果。

一名高階警官說,早期幫派弟兄火併用的槍械,大都是走私來台的制式軍火,但制式手槍貴,來源不穩定,開始透過車床等改造槍枝。

警政署統計,我國查獲的改造手槍,在二○○○年前後,多為將金屬玩具槍的槍管,加工貫穿改造而成,政府為防範黑槍,二○○五年將這類易改造的金屬玩具槍,納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模擬槍」管制。

修法後,非法改造槍械數量逐年下降,但業者為規避法律,將金屬模型槍的撞針孔封住,且不具打擊底火,二○一○年左右,市面上出現「操作槍」,不法人士拿來打通槍管、撞針孔,製成具殺傷力槍械,改造槍枝數量又上升,二○二○年再度修法,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改造槍枝數量才下降。

不過資深刑警說,查緝改造槍枝另一個問題是零組件,不法分子會把槍枝拆卸成零件存放,若遭遇查緝,只要缺少特定零件無法擊發,往往難以定罪,有必要修法防堵。

警政署警政署保安組研擬對策,希望律定出槍枝「關鍵組成零件」,例如槍身或滑套,完成公告後,只要查獲持有這些「關鍵組成零件」,仍可依槍砲罪嫌送辦,達到嚇阻效果。

警政署也希望從合法模型槍材質上加以規範,如將模型槍插梢位置固定,槍管就無法拔出更換;彈匣部分希望能製作的較短窄,讓欲改槍者,無法直接以制式彈匣裝入使用,相關構想刻正研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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