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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外洩 民眾有苦難言

2007/05/27 06:00

記者楊國文/特稿

一般民眾從早到晚,無論從一早打開信箱看到成堆的廣告信函、電腦內的垃圾郵件,甚至經常是一天之內接到多通詐騙集團的詐騙電話等,都籠罩在不肖官商盜賣個人資料的陰影當中,個人的隱私權可說是毫無保障;法務部擬修法將盜賣個人資料的犯行改為公訴罪,並提高刑責的做法,平心而論是晚了些,早幾年前就該做的事。

此話怎說?民眾忍受個人資料外洩之苦,已有很長一段時間,絕不是今日或最近才開始;換個角度觀察,近年來時常有民眾被詐騙集團詐財得逞,即使個人資料不是從政府機關外洩出來的,但政府未能積極任事,是否也需負一部份責任呢?

公務機關擁有最多個人資料的管道,無庸置疑,因此,各政府機關加強做好個資的管控機制、教育訓練,讓盜賣個資事件不致發生,才是首要工作,也是治本之道;至於提高刑責、加強查緝等做法,值得肯定,但不是萬靈丹,也非長久之計。


垃圾郵件 泛指不受歡迎的電郵

垃圾郵件(spam)泛指不受歡迎的電子郵件,非經收件者許可大量寄發的任何電子郵件,都可以稱為垃圾郵件。

根據中文維基百科的定義,垃圾郵件內容包括賺錢信息、成人廣告、商業或個人網站廣告、電子雜誌、連環信等。垃圾郵件可分為良性與惡性,前者多半是廣告宣傳,而後者則可能對收件者植入病毒、木馬程式,造成個人資料的外洩。

根據資訊安全解決方案業者賽門鐵克(Symantec)的「網路安全報告統計」,2006年下半年的垃圾郵件流量占該公司監控所有電子郵件的59%,所有垃圾郵件中有44%來自美國,其次是歐盟,佔了7%,第3名則是中國,佔了6%。(記者王珮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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