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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傘戳人 南投怪婦終判刑

2018/08/04 06:00

蕭婦是雨傘客,是常戳人的慣犯。(圖擷自「南投人聊天室」)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蕭姓婦人多次在南投街頭、賣場拿雨傘戳人,被害人氣憤不已,有網友將影片PO網,不少網友回應「又是她!」「她就是雨傘戳人怪客!」不過蕭婦總算踢到鐵板,被她戳傷肚子和抓傷手臂的蔡姓夫婦提告,南投地院認為人、物證確鑿,以過失傷害罪判處蕭婦拘役40天,易科罰金要4萬元。

賣場判決書指出,62歲蕭婦去年1月某日中午,撐傘進入南投市某大賣場,在人群中收傘,長長的傘直接戳向蔡男的腹部,導致肚子破皮和瘀青。

多次在街頭、賣場出招

蔡男氣不過找她理論,兩人吵了起來,蕭婦隨後衝出賣場,招了計程車跳上車,被蔡男和賣場員工攔住拉下車,她出手抓傷蔡妻,警員將她帶回派出所。

蔡姓夫婦堅持提告,蕭婦堅稱她收傘不小心,並說是因蔡家一家人打她,但所有證人皆證明蔡家人沒打人,法官認為她確有以傘戳傷人、用手抓傷人的行徑,以過失傷害罪名判處拘役40天,易科罰金4萬元。

南投網友留言指蕭婦是雨傘客,是常戳人的慣犯。(圖擷自「南投人聊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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