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死刑犯 今年迄今掛零
〔司法組、地方中心/綜合報導〕今年已近尾聲,全國各刑場未聞一聲槍響,直至上周4法務部才終於批准一件定讞3年多未執行的鍾德樹死刑案,但仍有21案23人「沒事」,可確定我國今年將創下司法史上執行人數最低、及死刑不執行人數最多的新紀錄。
鍾德樹 緩死有機會
如果鍾德樹本月間遭槍決,今年應只有一例,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拜會法務部後,鍾德樹律師(聯盟成員之一)王寶蒞,已獲法務部允准至最高檢察署閱卷3天,並將緊急聲請非常上訴與釋憲,因此人權團體期待今年「零執行」紀錄,並非毫無可能。
然而,被死刑犯害死的冤魂,他們家屬的心卻在淌血,無數民眾也不認同死刑犯可以「變相緩死」。
法務部 兩方不得罪
有官員私下指出,原本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已有默契,均想創造今年零執行紀錄,但法務部愈來難以面對被害人家屬,只好上周批准早在92年8月7日就定讞的鍾德樹,另一頭則因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夾擊」,所以又允諾律師閱卷,形成「雖批准、但技術上還可再延一延」的兩面討好局面。
無論鍾某近期會不會遭槍決,其他陸續於93年11月以後定讞的23人,仍在法務部「要再斟酌還有沒有求其可活的空間」標準口徑下,不用上刑場;法務部的說法,白話的意思就是,再努力看看能不能讓他們「免死」。
然而,這批惡徒個個混身血腥,如管鐘演至少將兩戶人家滅口;莊天祝為錢害死4婦;劉華崑殺害一女屋主性侵,還吊死她的6歲兒;殘忍虐死同校女老師的曾思儒…。每一審級,莫不是「窮盡一切可能,最終求其生而不可得」才將他們判死。
錢漢良:不值憐憫
半年前接任死刑執行業務的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至今未執行過;但他也說,這半年他詳細整理死刑犯卷宗,認為這些人犯行不值得憐憫,且有些人迄無悔意。
受害人家屬怒吼
若干法界人士、何海新等受害人家屬指出,定讞死囚,可以變相不死,那何必判死?既然判死,卻不執行,不是擺明「不甩法治」嗎?
他們還說,是社會的公理正義、被害人人權、國家法治、司法形象、最高法院的確定判決等來的重要,還是想要創紀錄、成就人權虛名重要?
死刑不執行 被害家屬心不平
〔記者楊金城、張瑞楨、鄭淑婷、殷偵維、陳儀珊/綜合報導〕「還有司法正義與公理嗎?」「判死定讞的殺人兇手可以不伏法,還談什麼法治,拚治安都是假的…」。
93年11月以後判死定讞的殺人犯至今無一執行,被殘殺死亡的被害人家屬從哭泣、怒吼到絕望的慨嘆,執行機關似乎都聽不見,因為他們最惦記的是殺人兇手的人權。
曾思儒死刑 未槍決
退休小學教師何海新和林瑞玉夫婦的愛女何家燕被曾思儒冷血虐殺,他們度過傷痛的4年,盼到今年2月兇手死刑確定,豈知過了9個月,兇手仍活得好好的,夫婦倆的心好痛。
何海新哭喊 沒公理
他們淚流滿面:「司法正義與公理在哪裡?」「請法務部官員拿出道德良心來!」「老天爺在看吶,這是什麼國家啊!」他們是被害人家屬,如今卻準備上街頭抗議,因為政府只忙著替曾思儒著想。
監獄養死囚 遺族苦
被鄭性澤槍殺的蘇憲丕,遺孀饒秀美說,丈夫殉職5年,兇手卻安然在獄中免費吃喝,政府知道這對他們遺族是多大的折磨嗎?林書賢家屬也說,用納稅金養泯滅天良的人,就叫人權?
62歲許母有4名兒孫輩親人命喪洪明聰之手,她說,法官曾問洪,「若有活命機會,會不會改過自新」,他竟答「看情形」;這種冷血的人,法務部卻設法幫他「求活」。
被害家屬誰關心
對於人權團體「執行死刑不見得能撫平家屬」之說,家屬們說,執行之後是不一定能完全撫平他們,但該執行卻不執行,則是更殘忍地在重重鞭笞、踩踏他們的身心,讓他們痛上加痛。
楊春田的兒子楊明勳指出,政府維護死刑犯人權,但這些人行兇時何曾想到被害者的人權。殉職員警范姜群國的兄長范姜群誠說,兇手未被槍決,被害人家屬的心情永遠懸在那裡,也天天被迫碰觸傷痛,情何以堪。
不少家屬吶喊,難道被害人與家屬的人權,比不上血腥惡徒?
86國廢除死刑 美國12州廢除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執行死刑與廢除死刑各有論點,各自成理,端視國情與社會秩序良窳而定,歐美國家因法治早已上軌道,多數廢死,現今國際上有86國廢除死刑,但美國多數州認為對罪大惡極者處死,有一定必要性。
廢死國家加上未廢死、但實際幾乎不判死刑國家,約佔全球3分之2,除多數歐美國家外,紐、澳、南非等國也廢死。
至於美國50州,有38州未廢死,各主流媒體民調,高達6成至7成5認為要維持死刑制度;台灣亦然,不贊成廢死的民眾達7、8成。亞洲先進國日本仍維持死刑法律,但近年減少執行死刑,去年僅執行一例,惟沒有「零執行」。
國際上看法,多認為廢死是潮流,但廢死不是法律上廢除即可,還要完整配套;台灣同樣朝著逐步廢死方向邁進,但目前只見法律修正,其它實務面搭配付之闕如。
僅以監所管理來看,國際認為監所管理人員對應收容人,以1比5為理想,美、英均如此,日本更佳,為1比4點多,我國則高達1比13,且罕見改善,收容人的監所平均使用空間也屬「超擁擠」程度。
軍方:93年迄今無死刑判決
〔記者許紹軒、游太郎/綜合報導〕軍方表示,由於目前大多數法律條文都取消唯一死刑,因此軍方從93年至今,還沒有任何死刑確定判決,現在只有一名因殺人棄屍被判死刑的空軍士兵正上訴中。
早年軍方處死囚犯,還有「圍觀」作法,比如77年一名陸軍湖口某部隊二兵不堪老兵欺負,下哨時瘋狂射殺其他衛哨及值星排長共3人,後來他雖自殺獲救,但一個月後仍被判處死刑,行刑時湖口各級部隊把所有「壞份子」集中起來,帶去「觀賞」槍決,部分單位還刻意安排午餐吃「紅燒肉」,藉此讓「問題阿兵哥」引為警惕。
法務部 否認刻意不執行
〔記者楊國文、林俊宏/台北報導〕法務部雖批准一件判死「陳年老案」,但最近兩年內判死定讞的個案,仍無一批准執行,令人質疑法務部「刻意不執行」。法務部表示,並無此事,也無意以司法行政機關審查死刑案,干涉三審定讞的司法審判案。
法務部常務次長王添盛指出,相關個案並非不執行,而是基於人權考量,法務部認為應「審慎研究有無提起非常上訴、再審的可能」,若求其生而不可得,還是會依法執行死刑槍決。
對於三審定讞,以及最高檢也認定難以非常上訴的案件移至法務部後,法務部竟再從頭審查一遍,是否多此一舉?法務部官員私下表示,只是採審慎立場,無其他用意。
另外,法務部昨天否認批准外傳的曾思儒死刑案,但對於到底批的是那一件,以及有無令准執行死刑,均三緘其口。
法部不批准 恐違司法獨立精神
記者賴仁中/特稿
一整年下來,法務部前兩天才批准一件死刑定讞3年多的「陳年老案」,其他逾20件經法院三審定讞、再經最高檢察署審查認無非常上訴空間的死刑案,執行之日仍遙遙無期;法務部能夠「擋駕」不執行嗎?
從體制看,法院、檢察署屬司法機關,主掌個案,司法院、法務部是司法行政機關,不能碰個案,所以司法界有所謂「偵審獨立」。
因而,當被告被判死定讞,司法院不能置喙,直接案移最高檢察署來審酌還有沒有非常上訴的可能性,沒有就送法務部請批執行;依此類推,已經院檢全部背書的確定案件,法務部理應只能當「橡皮圖章」,不宜過問。
再從法理看,在現今嚴謹證據主義下,判死案件愈來愈少,歷三審仍判死者,哪件不是鐵證如山,哪件不是難以求活下才「迫不得已」判死。這樣還不夠,最高檢要再審,等最高檢也找不到任何被告活路機會後才送部。
前述過程,已將司法救濟程序全走完,司法行政機關如果還硬找理由不批准,就是典型的行政凌駕司法、違背司法獨立精神。
何況,最高法院五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以及全國無出其右的「非常上訴專家」最高檢檢察官都審過的案件,他們的審查功力會輸給從未歷練過三審職務的法務部司法官?假使法務部真能再找出被告「求其生而可得」的空間,豈非宣告我國各審級司法機關該關門打烊了。
民眾不得不懷疑,法務部明知難再挑出毛病,仍將大多數死刑定讞案件拖延不執行,真正原因並不是他們嘴上的理由,而是想討好人權團體,成就人權虛名。
死刑批准漸少 人權團體肯定
〔記者孫友廉、林俊宏/台北報導〕對於法務部批准死刑令「愈准愈少」,人權推動團體認為是「正確的腳步」,但對法務部最近仍批准一件,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很有意見,認為「年底將屆,為何不創造零執行紀錄?」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表示,廢除死刑並非代表不處罰死刑犯,讓他們逍遙法外,更不是要放他們出來,而是希望改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方式執行。
對於一些被害人家屬無法接受現今政府作法,高涌誠認為這應分開來處理,畢竟政府過往一直忽視被害人家屬的補償、照顧、心理諮商等方面。高涌誠也指出,被害人家屬的心理補償,並未因為死刑執行而獲得彌補,如白曉燕案中喪失愛女的藝人白冰冰,雖陳進興已伏法6年多,但從過往發言來看,可見心情至今仍未平復。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員之一的台灣人權促進會長吳學人表示,會推行此運動,是基於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另根據德國死刑相關研究,可知廢除死刑與犯罪率無關,在廢除死刑後,一些接受調查的德國民眾雖認為普通犯罪減少,但感覺強姦、強盜殺人等重大犯罪增加,不過,實際統計卻是減少,追究原因,民眾是受了新聞報導、電影等媒體渲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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