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余玲雅背信 判刑1年需坐牢
2014/03/25 11:19
前台灣省諮議會議長余玲雅擔任高苑技術學院董事長期間涉以人頭詐領校方4百多萬元薪資,高雄高分院審結宣判余玲雅兩起背信罪,分處徒刑6月和1年確定,後者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台灣省諮議會議長余玲雅擔任高苑技術學院董事長期間,涉嫌以母親的司機及幫傭擔任行政人員為由,詐領校方4百多萬元薪資,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結宣判,由於余玲雅觸犯兩起背信罪,分處徒刑6月和1年確定,後者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
據了解,被告余玲雅擔任私立高苑技術學院(前高苑工專)董事長期間,明知被告巫健榮為母親余陳月瑛的司機,不是學校職員,卻涉嫌指示人事室主任將巫列入行政人員,自89年1月29日起至91年10月8日止,予以每月薪資3萬5千元,共詐得上百萬元。
此外,余玲雅又如法炮製,涉嫌以其母僱用的謝姓幫傭名義,自91年3月起至97年12月,每月詐領3萬元至3萬2600元工友薪資,另詐得274萬元,總計從89年起至97年止,共詐領校方4百多萬元。
余玲雅(右)因背信罪遭判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需入監服刑。圖為余家班出席紀念余登發逝世20週年活動,左起為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前立委余政道、前總統府資政余陳月瑛、前省諮議長余玲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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