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前球員陳凱倫企圖性侵隊友妻噁稱「可否幫我」 判刑並賠50萬
富邦前內野手陳凱倫性侵隊友妻未遂,士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有期徒刑1年8月,並賠償隊友夫妻共50萬元。(資料照)
相關新聞請見︰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曾效力中華職棒富邦悍將的內野手陳凱倫,被控前年在新北市淡水宿舍以續攤為由,騙出隊友的妻子再試圖性侵未遂,過程中甚至自稱「很久沒發生性關係,可否幫我?」士林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有期徒刑1年8月,並賠償隊友夫妻共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陳凱倫是在前年10月某日晚間與多名隊友在球員宿舍餐敘,當日凌晨2時許結束後,大家各自回房休息。陳卻藉口續攤,騙出隊友的妻子阿美(化名)前往員工宿舍餐廳的小包廂;後來兩人碰面,陳見阿美酒後身體不適,扶到廁所。
但阿美入廁感到不對勁,立刻傳訊息向友人求救,仍被伺機入廁的陳男推坐在馬桶上,隔著衣服撫摸胸部並舔胸,還將生殖器靠近阿美臉旁要求口交,幸阿美不斷哭求、抗拒,陳才未得手。
士院審理時,陳男坦承有摸胸部、陰部並舔胸部,也有要求口交,承認犯強制猥褻罪,但否認強制性交未遂。
阿美則說,陳男當下說自己跟太太很久沒有發生性關係,希望可以幫忙,經她勸說「你太太快生了,不要這樣」,並想打電話求救時,陳男仍拿走她的手機取消通話,也再度強調「太太懷孕希望能幫忙」,接著出手猥褻並強迫口交未遂。
隊友證稱,太太回房後持續哭泣、發抖,後來太太身體不適睡著,直到早上身為丈夫實在受不了,才問發生什麼事?太太這才回答被陳凱倫侵犯;接著陳凱倫自知有錯,登門道歉。
士院審酌陳男所為已造成阿美心理創傷,且陳男雖曾向隊友夫妻道歉,卻否認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加上分文未賠,判刑1年8月。
民事部分,阿美求償100萬元,其夫則主張因為本案導致工作表現一蹶不振,決定對陳男求償200萬元,總計300萬元。士院最終判夫妻各獲賠20萬元、30萬元,共50萬元。
-
高鐵前資深副總孫鴻文被控性侵 受害人:說出來是要放過自己
-
醫界#metoo! 馬偕醫師樓梯間性侵學妹害她輕生 被判刑6年
-
數位經濟併購 創造雙贏
-
「MeToo」案傳喚朱學恒後 北檢鎖定NONO被控性侵等5大罪調查
-
控汪建民性侵!女網友遭人身攻擊 擬提告「不姑息養奸」
-
毒品通緝男遇警飛車落跑 自撞安全島被逮起出喪屍煙彈
-
婦做醫美療程突無呼吸心跳 轉院搶救不治
-
台中女匯70萬投資比特幣警勸阻 詐團竟威脅「態度強硬一點」
-
恐怖雇主!逼員工自願離職竟亮槍 拉滑套嗆「一條一條跟你算」
-
退休婦中投資詐騙噴光500萬 竟梭哈1公斤金條面交
-
快對獎!12/7 今彩539、3星彩、4星彩開獎了
-
陳梅慧家屬首發聲明!對事故原因充滿疑惑「委請律師提出法律行動」
-
獨家》疾管科長林曉玫涉霸凌!台南衛生局要同仁1句話「溫暖她」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