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派出所內比中指拍片上傳網路 法官裁定不罰:表現自我

2022/07/11 18:11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3月,葉姓男子因案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時,拿出電子磅秤等物拍攝影片,除加註「我的毒沒有解藥、有這麼辣」外,還在影片中比中指,並上傳TikTok上,警方認為他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則認為,葉男是以製作影片方式表現自我,縱在公務機關內或有不當,但未達違法程度,裁定不罰。

警方調查,今年3月6日晚間9時許,葉男因恐嚇案中和警分局中和派出所製作調查筆錄,在等待筆錄簽名時,拿出自身隨身攜帶的電子磅秤拍攝影片,並備註「我的毒沒有解藥」,隨後上傳TikTok。

警方還發現,葉男當日還曾因借錢糾紛積穗派出所,在等待製作調查筆錄時,又拿出磅秤、包包、玩偶等物拍攝,除在影片中比中指還備註「有這麼辣」後上傳TikTok。

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後,認為他涉嫌違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移由法院裁處。

法官則認為,葉男僅是以錄製影片方式表現自我,縱於公務機關內為之或有不當,仍難認是「故意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於執行職務之公務員」,因此裁定不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