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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電腦放猥褻照、自己車停分局車位...3罪齊發 北市30年資警記過

2020/05/01 09:40

台北市警察局一名高姓警員,被檢舉在公務電腦中置放猥褻照,並私自將自已的大型重機停放在分局內停車位,及接用公家水源洗車,被記小過一次處分。(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中正二分局警備隊高姓警員,被檢舉在公務電腦中置放猥褻照,並私自將自已的大型重機停放在分局內停車位,及接用公家水源洗車。分局督察組經調查認為「3罪齊發」,給予高姓警員記小過一次處分。

警方表示,高姓制服警員擔任警職已約30年, 4年前調任中正二分局警備隊服務。他是兩年前被人發現在公務電腦中存放有一個署名「camera」文件夾,內部存有一名女子裸照及高警員生活照。

由於公務電腦為員警簽退勤使用,以致每人都有點閱瀏覽,當時曾引起不少人菲議,直到2019年1月,才被撤銷。

此外,高員在2018年8月起,便將他的私人大型重機長期停在分局地下停車場應繳費位置,但他從未繳停車費,因此還被貼上警告單。且在分局側門空地,擅自接用公家水洗車,竊用公家資源。

高員今年被舉報後,向督察組表示,他是使用公務電腦整理隨身硬碟影像,當下即立即刪除資料夾,不知為何還存留在D槽,至於私密照是自己的太太,也是經過對方同意拍攝。

至於高員曾擅自將機車停放分局停車場和利用公家水資源洗車,高則辯稱是有時遇大雨,才把重機停入地下停車場。

北市警中正二分局經調查後,雖查無涉及刑事不法部分,但仍嚴重違反規定,警方核給予記小過一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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