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拿公家油加私家車! 清潔隊長「揩油」3261元認罪獲緩刑

2020/04/09 15:12

新北地院審酌清潔隊李姓前隊長自首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依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等罪,判刑9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鶯歌區清潔隊李姓前隊長,自2017年5月起,拿著只限清潔隊公務車使用的中油車隊卡,要求加油站員把汽油加進自備的油桶,之後偷偷加進自己轎車內,1個多月「揩油」3261元,新北地院審酌他自首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依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等罪,判刑9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

檢警調查,李男明知中油車隊卡只能供清潔隊執行公務使用,卻為了貪心而詐取油錢。

檢方調查,2017年5月16日,李男開著印有「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字樣的公務車前往加油站,要求站員把汽油加進自備油桶後,再返回區公所地下停車場,偷偷把油加進自己轎車,事後要求不知情隊員製作不實行駛記錄,依此辦理核銷油料費,詐得993元油錢。

10天後,李男故技重施以相同手法詐得900元油錢;同年6月24日,李男已調往環保局衛生管理科當股長,仍拿著中油車隊卡對加油站員說:「要把油帶回去公務使用」詐得油錢833元。

同年7月10日,李男竟直接開自己的轎車前往加油,並出示中油車隊卡準備簽帳,店員明確以「中油車隊卡不能作為私車加油簽帳使用」予以拒絕,李男雙手一攤,表示自己沒帶現金、信用卡,站員為了避免損失,只好依李男要求給予簽帳。

法官認為,李男在犯行被發覺前自首可以減刑,犯後始終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態度良好,且無前科,判刑9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