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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輕人趁老婦看店搶古玩 200萬贓物不識貨賣3萬6

2018/09/28 12:59

冰種玉。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今年5月1日勞動節,大白天3名搶匪進入台中市中區平等街某「藝廊」,假借選購玉珮,趁婦人(76歲)一人看店,聯手搶了冰種玉5個、龍銀8個、銀元2個、銀錠4個、古銅幣21個及大塊玉1個(價值約200萬元),逃離現場,跑到高雄地區銷贓,賣得3萬6千元朋分,警方追回約7成贓物,依加重強盜罪起訴陳、鍾、邱等3人。

檢察官調查指出,陳嫌(21歲、有竊盜、詐欺等前科),今年4月30日在中區某網咖,與友人鍾嫌(22歲)、邱嫌(22歲)等人,談及缺錢花用,竟共謀以強盜財物,異地變賣方式換取現金花用。

5月1日勞動節當天上午10時許,選定中區一家藝廊,發現當天僅有一名年邁老婦看店,3人在旁徘徊觀察多時,中午12時許進入後佯裝選購玉珮,趁被害人夏王女士(76歲)一不注意,加上年邁體弱,將老婦壓制在地,搶走冰種玉5個、龍銀8個、銀元2個、銀錠4個、古銅幣21個及大塊玉1個,隨即逃離現場。

檢警根據監視器所定陳嫌等3人,被告3人都無業遊手好閒,見被害人老邁,以攻擊手段強制壓著老婦的頭部及手部在地上,讓老婦無法抵抗,精神及身體遭受極大恐懼。

當天得手後立即到高雄新興區及楠梓區變賣贓物,計得款3萬6千元,3人把做案時所穿衣物換掉,丟棄在高雄市三民區某旅館內,3人朋分贓款花用殆盡,警方循線到兩家蒐贓的骨董店,查扣贓物約7成回來。

被告等到案後坦承不諱,以加重強盜罪起訴,將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

龍銀古錢幣。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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