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陳冠希性愛照 首件被判刑
2008/10/24 15:31
〔記者何瑞玲/北縣報導〕陳冠希性愛照轟動一時,引發不少網友轉寄照片或po照供人瀏覽搜尋,現在當事人還沒為裸照外流付出代價,台灣卻已有首件網友po慾照被判刑,這位黃姓網友是第一個po照被警方移送,也是第一個被判刑。
23歲黃姓男子於2月10日在無名小站的個人網路相簿po上「陳冠希vs張柏芝」、「陳冠希vs陳文媛bobo」、「陳冠希vs鐘欣桐(阿嬌)」、「陳冠希vs陳思慧」、「陳冠希vs顏穎思」、「陳冠希vs陳育嬬」、「新閃卡楊永晴vincy18歲淫樣影片」等裸露性器官、交媾的猥褻照片32張,並在網頁上刊登網路相簿密碼,經刑事警察局循線逮捕到案,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起訴。
他在法庭上坦承po照,解釋自己也是從別的網路抓圖取得,因為諸多朋友好奇想看,他才po上網路相簿供好友們瀏覽觀賞,知道這樣做觸法了,希望法官給他自新的機會。法官審酌他一時失慮而初犯,又犯後深具悔意,判處罰金6000元,緩刑2年,電腦猥褻影像檔案全部沒收。
-
一家16口被染疫!徐家求償敗訴不服氣 女保險員:定讞證明清白
-
獎由上起?彰縣警局傳刑警破案嘉獎被偵查隊長「稅收」基層怒「吃相難看」
-
「5億高中生案」夏男被控假結婚 判刑1年半
-
子女跨國求援 台南永康警急破門救回昏迷母
-
「護國神醫」涉詐領健保判刑 林聖章逆轉獲判無罪
-
花蓮縣議員林源富控「陪妻做筆錄下指導棋」 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將提告
-
把陽明山國家公園當垃圾場 亂倒4次大賺45萬元黑心錢
-
涉為郭台銘買連署書 北投溫泉大亨等13人認罪獲緩刑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