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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陳菊行程表 曾文生一審判2月

2011/06/08 06:00

〔記者鮑建信、侯承旭/高雄報導〕高雄市長陳菊辦公室前主任曾文生(現為市府經發局專委)、前觀光局主秘賴瑞隆(現為市府新聞局長)二人,被控偽造陳菊「凡那比颱風」當天的二份行程表,高雄地院昨天宣判,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曾文生徒刑二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賴瑞隆則獲判無罪。

賴瑞隆判無罪

針對曾、賴偽造文書案,高雄市政府法制局長許銘春表示,就判決有罪部分,感到訝異,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對外說明。

判決書指出,去年九月間,被告曾文生擔任市長陳菊辦公室主任,負責安排市長行程。同月十九日當天下午二點,凡那比颱風來襲,市長陳菊已回官邸,並在五點前,沒有其他公務行程。

被告曾文生為回應外界質疑陳菊到原高雄縣跑選舉行程,涉嫌提供陳菊下午二點到五點視察市區之不實訊息給不知情的觀光局機要秘書李佳樺後,製作「高雄市凡那比颱風防救災行程」之公文書,並由該局對外發佈,案經前市議員王齡嬌告發。

至於曾文生、賴瑞隆另涉嫌偽造「高雄市政活動行程表」部分,合議庭法官指出,此行程表僅是初稿,沒有對外發生任何效力,不算是公文書,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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