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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明審查「憲法訴訟法」》司院建議不予修正 翁:解讀錯誤

2024/10/20 05:30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即是法定總額15人。(資料照)

〔記者劉宛琳、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審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司法院報告意見指出有實質凍結大法官解釋憲法權責之餘,建議不予修正。翁曉玲昨回應,司法院的解讀是錯誤的,她只是把憲法規定的大法官十五人明定為現有總額。

翁曉玲提案將憲法訴訟法第四條增訂「本法所稱大法官現有總額,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翁於提案說明指出,現行憲法訴訟法未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僅規定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恐出現僅三、四位大法官即形成多數意見而作成判決之極端情形發生,不符憲法增修條文之意旨。

「我對司法院的意見很有意見,他們的解讀是錯誤的!」翁曉玲表示,她只是把憲法規定的大法官十五人明定為現有總額,她沒說這十五人含迴避之大法官,因為迴避的本來就要排除,和現行狀況沒有不同。

翁說,如果大法官缺額過多,超過一定的人數,達不到現有總額的三分之二(十人),那就不能開會;但如果十五位大法官有法定的迴避事由,迴避五位,只剩下十位,那就以十位的三分之二出席開會。

對於翁曉玲另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表態力挺說,台灣如果修憲必須超過四分之三的立委同意通過,重要法案幾乎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通過,目前大法官解釋通過卻只需要二分之一,大家覺得合理嗎?

朱表示,況且大法官都要求判決死刑必須全體審理法官一致通過,將釋憲門檻改為嚴格一點的三分之二,這是一般社會對重要議決案的共識,他認為朝野應該以這樣的角度看待。他認為,「以這樣角度去調整,我覺得比較符合所有民主國家的基本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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