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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國會擴權法案明顯為「準憲法」 大法官應嚴格審視

2024/08/18 05:30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昨日舉行「國會擴權法案之違憲審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之後」座談會,由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廖福特(中)主持,邀請台大法學院教授葉俊榮(右二)做專題演講,台大法學院教授張文貞(右一)、律師廖國翔(左二)、輔大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姚孟昌(左一)與談。(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正審理國會擴權法案,台大法學院教授張文貞昨說,該法案很清楚是「準憲法」性質的法律,大法官應該更嚴格審視明顯重大程序瑕疵的國會擴權法案;另外,律師廖國翔示警,年底將有七位大法官卸任,憲法法庭恐面臨空轉困境,司法權應捍衛本身固有的「規則制定權」,捍衛其核心領域職權。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昨舉辦「國會擴權法案之違憲審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之後」座談會,邀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葉俊榮進行演講。葉說,「政治上沒有好好討論,那就來憲法法庭討論」,並期許法院應如參與「交響樂」,理解人民的想法、政黨的狀況,指引社會方向、促進社會共識,讓台灣的公民社會、政治系統和民主愈臻成熟。

張文貞:修法有重大程序瑕疵

擔任憲法法庭諮詢專家的張文貞則直言,台灣現行憲法不符合現實需求,但修憲之路一直很困難,所以有時候就必須以法律方式通過,因此她在所提出的專家意見書中表達一個新的見解,即本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是很清楚、非常典型的「準憲法」性質法律。

張說明,「準憲法」並非獨創或發明,許多國家在修憲不及的情況下,就會用此方式調整、改變憲法,但也因此容易受政黨的私心影響,產生弊端和爭議,出現違背憲法意旨的效果。

張文貞認為,我國大法官過去曾言,對法律要鬆一點、對憲法要嚴一點,因此大法官這次應該用嚴謹和嚴格的觀點,去審視以臨時改變投票方式通過、有明顯重大程序瑕疵的修法。

廖國翔:司法應捍衛「規則制定權」

廖國翔也指出,現行「憲法訴訟法」規定,須經十五名大法官中三分之二、即至少十位大法官,才能做出釋憲裁決,然今年底將有七位大法官卸任,只剩下八位大法官,代表憲法法庭恐面臨空轉困境。他主張,司法權應捍衛本身固有的「規則制定權」,捍衛司法權的核心領域。

釋憲案監察院代表、輔大法學院助理教授姚孟昌說,立法院若成功擴權,調查權升級後就會涉及須監察院提起彈劾、糾正等權限。他說,「糾舉、彈劾公務員的失職是監察院天職,那立法院的天職是什麼?」大法官才會不斷追問「查弊」是否為立法院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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