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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議 4立委涉賄被押 北院僅「函知」立院

2020/09/18 05:30

北院函知立院有關4位現任立委被羈押一事。(讀者提供)

〔記者謝君臨、鍾麗華、張文川、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新會期今開議,有四位現任立委涉入收賄案被羈押,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立委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不過,台北地院僅「函知」立院有關立委被押一事,並未「徵詢」立院許可,立法院長游錫堃昨表示,盼司法院能尊重憲政,符合憲法規定處理。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及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等人,涉長期透過白手套收賄,替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爭奪SOGO經營權;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另涉收賄替殯葬業者關說。四位現任立委於八月初均被北院裁定收押禁見。

據悉,北檢偵辦此案早已沙盤推演,特別選在立院休會期間展開搜索、約談,就是避免碰觸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北院指出,目前檢方沒有聲請延押,將待檢方聲請延押後,再由法官依法適用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而如何解釋適用,是法官的審判權限,屆時再由法官決定採取什麼樣的法律見解。

立院秘書長林志嘉昨指出,立委報到相關事宜是由人事處處理,所以會由人事處回函,請北院依憲法規定處理。立院人士透露,若北檢之後向北院聲請延押四位立委,北院再度來函「徵詢」立院許可,屆時立院擬以「報告事項」方式提報院會處理,「相信到時候沒有人會反對法院繼續依法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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