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年改案 下週二表決
立法院長蘇嘉全14日召集朝野協商「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彭琬馨、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昨針對軍人年改草案展開第三天協商,討論配偶離婚退休金請求權等條文,因朝野未能達成共識,最終仍有十八條條文保留,今將展開第二輪協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先前保留廿八條條文,協商後降到十八條,算是「有所進展」,盼國民黨接下來能理性面對,別再做程序性干擾。按照民進黨團規劃,軍改草案最快下週二開始表決。
離婚配偶可分退休俸 無共識
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召集朝野協商攸關軍人年金改革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其中離婚配偶年金請求權的關鍵條文,行政院版比照公教年改,主張軍、士官的離婚配偶與該軍、士官婚姻關係存續滿兩年者,離婚配偶得請求分配該軍、士官二分之一的退伍金或退休俸。
支持該條文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主張,夫妻兩人照顧家庭,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段期間所賺得的錢應該平均分配,且日德及西方國家都在年金法案中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內容,台灣應該參考。尤美女強調,已通過的公教人員離婚配偶年金請求權引起民眾反彈,主要是因以訛傳訛,並非法條本身有問題,「外界擔心的很多狀況也不會發生」。
不過國防部長嚴德發、退輔會主委邱國正都反對在條例訂定相關條文,認為應回歸民法規定。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認為,這可能造成離婚雙方多年以後還要對簿公堂,即便是平和的離婚,為了將來退休金的問題,還要彼此面對一次,對雙方都是二度傷害。最終因朝野歧異過大,蘇嘉全裁示保留。
此外,國民黨立委提出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修正草案」也排入議程,希望能刪除退休教師年資補償金限期一年的發放規定。
李彥秀指出,年資補償金是民國八十五年實施新制退撫時,對當時仍在職而舊制年資不到十五年的教師所給予的「補償金」。因教職人員退休日期被限縮在每年的二月一日和八月一日,如果七月一日年改上路,依現行條文,明年六月卅日前退休者,可一次領取,之後退休者,卻一毛錢都領不到,對於有領補償金的教職人員不公平。
軍人年改案#配偶離婚退休金請求權#
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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