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史上首次搜索立法院也是南檢 24年前為了抓「這立委」
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朝貴(中),2000年時帶隊到到立法院中興大樓搜索,要追查立法委員廖福本的奇美假股票案,該案是由時任檢察官羅瑞昌主辦,奇美創辦人許文龍的筆錄也是由羅瑞昌訊問。(翻攝文化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國家文化記憶庫)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南檢帶隊搜索立委林宜瑾立院的辦公室,引起政壇騷動,在司法史上,立法院第一次被搜索,也是南檢的檢察官帶隊。2000年時(民國89年)任檢察官黃朝貴,為偵辦前立委廖福本奇美假股票案,搜索立院辦公室,也因此事件,導致後來刑事訴訟法修法,現在搜索票需要由法官核定。
前國民黨立委廖福本,外界傳聞常收紅包協助走後門而有「紅包本」的稱號,在他擔任立委期間,還偽造、販賣奇美假股票,涉及金額龐大,經過長時間的調查與審判,最高法院最終判決廖福本因「行使偽造有價證券」和「偽造文書」等罪名,處以6年有期徒刑。
雖然以現在的角度來看,政治人物貪污事件相當荒唐,但目前轉職律師的黃朝貴回憶,那個案子是同辦公室的檢察官羅瑞昌的案子,他跟另外兩位檢察官王森榮、吳文政一起搜索立法院,那時羅瑞昌已經有蒐集很多廖福本的情資,但當時要辦政治人物貪污,可說受到許多阻礙。
雖然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但在2000年時,黃朝貴帶隊搜索立法院,立院第一次被大批檢警闖入,引起政壇與司法界軒然大波,黃朝貴說,當時駐衛警就把他攔下,後來他才聯合北檢、警察機關,進入立院,與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溝通協商後,才進入搜索。
黃朝貴說,當時去立院搜索沒跟長官報告,他受到高層很大的打擊,後來他開記者會,公布部分證據,獲得大眾支持,大家都認為有違法就應該法辦,政治人物不該有特權,雖然這場仗他打贏,廖福本也被重判,他卻因此被檢方冷凍,這也許就是造浪者的代價。
南檢指出,這次搜索林宜瑾,有先向立法院長告知說明,搜索程序很順利,沒有受到阻礙,台灣司法、人權能進步,得來不易,都是靠著一次又一次的衝突才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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