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府代辦中國「福馬同城通」 洪申翰轟違法:淪統戰打手?
中國福建省政府給予馬祖民眾已儲值300元人民幣的「福馬同城通」交通卡,連江縣政府被質疑違法逕在官網配合中共代辦申請業務。(圖擷取自連江縣長王忠銘臉書、北竿鄉公所官網)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連江縣政府交通旅遊局辦理中共推出的「福馬同城通」交通卡,讓馬祖居民至中國福州市享有各項優惠,引發統戰疑慮。民進黨立委今(9)日抨擊,連江縣政府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成為中共的統戰打手,涉嫌圖利特定中國廠商,呼籲連江縣府應立即停止、回頭是岸,否則相關單位應介入查辦。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受訪表示,福馬同城通的發卡單位是中國福建省福州市政府,該公司是福州市政府100%持股,等同於中國的國營企業;只要在台灣發行的卡,都必須符合台灣的法規,送交地方及中央政府審查,才不會有圖利廠商的問題,且台灣法規是不能圖利私有的公司,福馬同城通交通卡是福州市政府發行的卡,連江縣政府配合,已涉及圖利特定的中國廠商。
吳思瑤說,兩岸任何的官方對官方的合作都需要送審,連江縣政府跟福州市政府進行這樣的合作,已嚴重違法,應立即停止,這就是中國統戰的工具,而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去一趟中國,就讓統戰立即在台灣上路,帶回來的不是小禮物,而是違法的行政作為。
長期代表民進黨於馬祖經營的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表示,陸委會於接收到連江縣府協辦「福馬同城通」交通卡之初,就曾警告該府,協辦對岸統戰性質業務,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行為,但連江縣府隨後宣布停辦後,這幾天卻又持續在其官方媒體「馬祖日報」協助廣宣。
洪申翰說,縱使是我國企業發行的卡片,若從公務機關協辦都有圖利疑慮了,更何況這樣一張「木馬屠城卡」,是由中國股的國營公司推出,而連江縣政府幫忙辦理或宣傳,「是在幫對岸做統戰的打手嗎?」。
洪申翰強調,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之1條規定,我方公私部門或個人、團體,都不得與陸方黨政軍有相關合作行為,連江縣政府明目張膽的違法行徑,相關單位應介入查辦。洪也呼籲,「王忠銘縣長請回頭是岸」,連江縣府是中華民國的地方政府,有關對外事務,應洽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不應違法擅作主張,隨對岸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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