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國家機密檔案不再永久保密 林宅血案、陳文成事件有望完整解密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攸關轉型正義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攸關轉型正義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國家機密檔案不再「永久保密」,但特殊情形外,至遲屆滿40年需解密。國發會指出,現行屬永久保密檔案有4000多件,目前初步協調應有半數在屆滿40年後解密,陳文成事件、林宅血案等社會矚目案件有望完整解密。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解釋,這次配合「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與管道,已沒有永久保密的意旨,經審定為政治檔案文件,修法經分離後的原件至遲40年要解密,但有例外情況,包含從事情報人員有危害,危及維安或對外關係,影響對中國的情報工作安全者。
高仙桂說明,這4000多件是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永久保密,如果在政治檔案條例修法通過後,會根據這三個原則,檢視是否作永久保密。她強調,若不是例外狀況的國家機密文件,原件暫不移轉,但應將該機密部分分離後,以複製品併入原卷移轉國發會檔案局,並於目錄註記,提供各界運用。
國發會檔案管理局長林秋燕補充,這4000多件保密的政治檔案,修法後若有個案要維持保密,須由原移轉機關和上級機關討論。目前初步協調應有半數檔案,可望在屆滿40年後解密。草案並增列,修正通過後,定義最遲明年2月28日可以施行,若6個月內沒有檢討完畢,就視為解除機密。
國發會表示,陳文成事件、林宅血案的部分檔案已解密,送到檔案局,但國安局目前還有4000多件「永久保密」檔案,其中是否仍有該兩案尚不得而知。林秋燕解釋,修正草案通過後,國安局必須在半年內完成檢討,若滿40年仍不能解密,要經過情報單位的主管機關,也就是國安會的同意才可以延長,且每3年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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