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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勿配戴可辨識候選人口罩 以免遭重罰50萬元

2022/11/22 07:29

南投縣長林明溱提醒民眾,26日投票時須配戴口罩,但勿配戴印有 選人名字、競選號碼等足以辨識候選人身分的口罩,以免受罰。(南投縣政府提供)(記者張協昇攝)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本週六11月26日就是全國九合一大選投票日,由於民眾進入投票所仍須配戴口罩,加上許多候選人最近紛紛把印有自己名字、競選號碼或圖像的口罩當競選宣傳品,發送給民眾,南投縣政府特別提醒民眾,民眾投票時千萬不要配戴這些足以辨識候選人身分的口罩,否則恐涉及從事助選行為,觸犯選罷法,遭重罰50萬元到500萬元。

南投縣長林明溱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如有違反疑慮,可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5項,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中選會認定戴候選人口罩恐會涉及競選或助選行為,因此提醒民眾26日投票時,一定要避免配戴候選人口罩,尤其是在進入投票所前最好能配合選監人員再次確認,以免不小心觸法。

南投縣衛生局長陳南松也提醒民眾,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範,確診者隔離措施為5+N,也就是從確診日的次日起算,須隔離居家照護5日才能轉成自主健康管理,因此21日起確診的民眾,到投票日都須隔離,不得擅離隔離處所,也不能前往投票。確診者居家隔離照護期間外出,依法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九合一選舉,口罩成為候選人最佳競選宣傳品,但配戴足以辨識候選人身分的口罩投票恐觸法。(記者張協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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