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二審仍無罪 高院:上位者應傾聽民意
2018/03/13 11:59
太陽花二審仍無罪,高院:上位者應傾聽民意。(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中,立委黃國昌等22人被以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訴,但一審採認「公民不服從」概念,全判無罪,高等法院今仍判黃等22人無罪,高院認為,當時立委張慶忠欲強行通過服貿協議,有重大瑕疵,黃國昌等民眾才以陳抗方式表達民意,符合民主價值,和民主的體現,而張慶忠所為理應接受人民嚴厲的抗爭,「畢竟民意如流水,水可載舟,也能覆舟,在上位有權利者,應傾聽民意」。
高院判決指出,服貿議題影響我國經濟活動甚鉅,在景氣不佳情況下,是否會影響就業機會、經濟收入,人民對此疑慮甚深,故人民選出來的立委,應該嚴格把關,亦應傾聽民意。
此案黃國昌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因認為當時國民黨籍立委張慶忠未善盡立委職責,乃選擇到與立委議事最相關、且對社會大眾日常生活較小的立院聚集,表達其訴求,彰顯對立委張慶忠粗糙議事的不滿,與無邊際流竄,或刻意選擇大眾生活的場所滋事不同,這種屬對公共事務自由表達不同意見,也可提出理性批判,乃台灣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此等表象自由,亦屬民主國家不可或缺的一環」。
判決認為,立委職責是忠實反映民意,為民喉舌,理應盡忠職守,也接受人民最嚴厲的批評及反動,此乃理所當然,以張慶忠主導強行通過服貿條例審查,程序有重大瑕疵為例提醒當權者,即「民意如流水,既能載舟,亦能覆舟」,判政府能傾聽民眾的心聲,在政策制度之際,以促進人民福祉,以我國社會大眾的權益為最高的考量,亦減輕社會資源不必要的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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