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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解凍財產遭打臉 法院裁定黨產會勝訴

2017/03/10 19:14

國民黨不滿財產遭黨產會凍結,聲請停止執行案,最高行政法院打臉,今裁定黨產會勝訴定讞。(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去年11月要求永豐銀凍結國民黨帳戶、9張台支共8億多元資產處分,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案,台北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該處分將使國民黨有發生難以回復損害等情形,裁定需解凍7.46億多元,黨產會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已同意國民黨動支部份款項,並無所謂發生難以回復損害,今撤銷原法院裁定,改裁定黨產會勝訴,不得解凍,全案定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月裁定指出,國民黨受解凍帳戶及票款,主要用途在支付員工薪水、勞健保費用、勞工退休金提撥等用途,永豐銀和台支款項遭凍結,已嚴重影響國政黨作與存續,符合情況緊急的權利保護要件,且將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因此裁准國民黨聲請的停止執行案。

黨產會有委員認為,法官的裁定明顯是政治考量大於法律考量,國民黨截至去年8月為止支出皆大於收入,並未舉證哪一筆是合法收入,黨產會基於推定為不當財產所做的保全處分,於法有據,黨產會因此上月具狀提出抗告。

最高行政法院今裁定指出,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所指薪資、勞健保費用、勞工退休金提撥及相關費用的債務履行,非黨產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所稱履行法定義務;而且相關債務,或者尚未到期,或經向黨產會申請解禁,已由黨產會同意動支部份款項,及提領部份支票,認定並無國民黨之前所謂「政黨功能全失或無法運作」等情形,也沒有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且有急迫等情形,不符停止執行要件,今將之前原法院同意解凍的裁定撤銷,改裁定黨產會勝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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