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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志一知法犯法違建農舍 監院彈劾

2016/05/04 06:00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說明。(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鍾麗華、吳欣恬/台北報導〕上月甫獲總統馬英九頒授「四等景星勳章」的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因在宜蘭興建豪華農舍,監察院昨以九票比四票通過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沙在農委會28年 應以身作則

提案監委包宗和表示,沙志一身為中央農地管理機關的副首長,在農委會服務廿八年,應該以身作則、為民表率,卻知法不守法,對沙的做法感到非常遺憾。

包宗和說明,沙志一購買的農舍,原是「一坪農舍」,後來申請增建,並取得使用執照、完成建物登記,也申請農業資材室、曬場、蓄水池等農業設施。後來卻擅自違法擴大填土、種植景觀樹木、庭園造景,以及曬場上方加蓋頂蓋與鋪設地磚、違法建造圍牆等。雖然農舍未超過農地的十%,但其他土地使用已違反「農地農用」規定。

包宗和指出,雖然該農舍所有人是沙志一的配偶,但整個興建過程,沙完全知悉,且共同支付價款,雖然沙不是所有人,卻是使用人與共同行為人;且監委約詢時,沙也承認農地未農用。

包宗和表示,宜蘭縣府現場履勘、丈量,發現仍有多處未改善,因此縣府對沙課徵地價稅,並非田賦稅,顯見認定其農地非農用;另廢止原來核准的農路、曬場、農業資材室、蓄水池等,並核發圍牆等為違章建築,勒令停工。

包宗和說,沙已違反農發條例、區域計畫法、建築法、公務人員服務法等規定。沙志一曾嘗試補救,並稱想做為「違失改善的表率」,但包宗和強調,身為農委會副主委,不該只是改善的表率,而應帶頭不要違法。

沙︰尊重監院 將向公懲會提出申訴

沙志一回應表示,尊重監察院的決定,但他也強調,自己的農舍已取得農用證明,都已合乎農地農用規定,會向公懲會提出申訴。

沙志一並說,他大約一、兩個月前就已提出退休申請,原預計六月二日退休,但目前不知道彈劾案是否會影響退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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