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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報假帳 少年隊2偵查佐交保

2024/04/11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九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搜索台中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等處所,偵辦少年隊田姓偵查佐與張姓偵查佐,利用偵辦刑案的機會,持不實發票,浮報或虛報器材費,詐領區區數萬元的「刑事辦案工作費」,檢方昨天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諭令各十萬元交保,兩人如果判決有罪確定,將會被免職,退休金全沒了。

警察偵辦刑案時,會使用密錄器、照相機等器材,功能好的器材頗昂貴,據指出,這兩名偵查佐宣稱偵辦刑案,租用或採購無線隱藏型監視器(或微型攝影機),但實際上並沒有租借購買,而是找洪姓與黃姓業者,開不實的發票,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俗稱報假帳)。

中檢尚在比對詐領的金額,不過,據指出,金額並不高,可能僅區區數萬元,中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諭令各十萬元交保,兩名業者則以涉嫌刑法的偽造文書罪,分別以六萬、三萬元交保。

中市警局人事室指出,如果兩人起訴,將面臨停職處分,如果判決有罪確定,將予以免職,如果兩人認罪且獲得緩刑,也因觸犯的是貪污罪而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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