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死亡車禍 近半數閃紅燈路口未停讓
2023/11/15 05:30
恆春警方在觀光人潮眾多的墾丁地區放三腳架,加強未禮讓行人的交通執法。(民眾提供)
駕駛未停讓行人 今年發生52件 受傷車禍也逾5400件 警方加強取締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屏東警方強力取締閃紅燈路口未停讓違規行為,引起議員批評是浪費警力,認為取締這種輕微的違規行是擾民,縣警局表示,屏東縣的死亡車禍幾乎有半數發生在閃紅燈路口,希望透過執法加強駕駛人在閃燈路口放慢速度停讓再行的觀念,以減少車禍發生。
此外,警方並在觀光人潮眾多的墾丁地區加強未禮讓行人的交通執法,不少網路群組都在提醒「要注意,未禮讓行人,墾丁一張照片六千元,警察星期日也會拍…」,恆春警方表示,最近幾個月已開罰一百七十餘件,請駕駛人通過路口時放慢速度,並禮讓行人。
議員抨擊浪費警力 徒增民怨
屏東縣議員曾義雄在議會質詢縣警察局長蔡文峰,指去年屏東縣交通違規稅入超收近一億元,是鄉親愈來愈不守法?屏東交通事故這麼多,警方加強取締交通違規,他不反對,但闖紅燈、酒駕等違規才是重點,去取締駕駛人閃紅燈路口沒有停下來、腳落地這種輕微的違規行為,是在浪費警力,徒增民怨。
屏縣警局則表示,根據交通部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調查發現,國人行車至閃光號誌路口時,有九十七%以上遇到閃光紅燈不會停車再開,每年因此造成約兩萬五千人死傷。
警方︰駕駛放慢速度減少車禍
縣警局交通警察隊表示,屏東縣今年事故多發生於無號誌路口及閃光號誌路口,其中死亡車禍計發生五十二件,幾乎占了全年死亡車禍數的一半,且受傷車禍累計已發生五千四百餘件,分析事故原因,「未依規定停讓」為肇事主因。
縣警局長蔡文峰表示,警方重視「閃光紅燈路口停車再開」觀念的宣導,提醒駕駛人在路口看到停標誌(線)或閃光紅燈時,必須停車確認橫向幹道沒有來車或行人後,才能通過路口,以減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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