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公司法沒有「股份無限公司」 律師:移送檢方沒必要
2023/10/18 05:30
已改名的靠北/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匿名版獲不起訴,昨在臉書粉專公告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圖:取自Facebook)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臉書粉專「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整理新北中山國中學生抱怨學校管理措施的心聲,傳給新北市教育局後,版主卻被新北地檢署以違反「公司法」第十九條傳喚。詠衡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鍾維翰認為,公司法沒有「股份無限公司」,轉呈學生意見也不是營利行為,新北市政府未審核就移送,有點浪費司法資源。
非真公司、不涉商業行為
鍾維翰說明,該項規定是要禁止民眾假藉公司名義行經濟活動之實,但粉專名稱「股份無限公司」,不會讓人誤認是真公司;粉專接收及轉呈學生意見,也不涉商業行為,這些新北市府都可依職權調查,無須函送新北檢。
鍾維翰強調,行政機關每天接收大量的檢舉案件,依法並無必須逐件辦理的義務,實務上通常會先過濾,有違法事證才會函請檢察官辦理,新北市政府此次逕移新北檢偵辦,有點浪費司法資源,並造成民眾心理恐慌,實無必要。
伯衡法律事務所高雄所所長徐弘儒則認為,該項規定涉刑責,新北市政府若真的接獲民眾檢舉該粉專違法,形式上無權自行認定責任,應移請檢方偵辦,由司法機關做成最終認定。
他舉例,警察機關明知民眾濫訴,依法不得拒絕受理,而應把全案交給司法機關認定;反過來說,檢察官接獲民眾檢舉噪音,因噪音認定屬行政機關職權,負責犯罪偵查的地檢署無權辦理,應轉交主管機關監測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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