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非法鳥拍/林務局: 訂定生態攝影倫理指引 防檢局: 輸入疫區鳥類最重判7年
籠拍業者將尚在育雛階段的翠鳥幼鳥從巢內挖出,擺在樹枝上「排排站」供拍。(截圖由動社提供)
〔記者謝君臨、楊媛婷/綜合報導〕不當拍攝鳥類層出不窮,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認為,行政部門長期漠視,才造成此事嚴重性。出席記者會的林務局代表昨表示,今年將啟動計畫,訂定生態攝影倫理指引,並廣為宣導。防檢局代表則強調,疫區鳥類禁止輸入,違者可處七年以下徒刑併科三百萬元罰金。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簡任技正黃綉娟指出,有關違反「野保法」部分,查緝過程中,若業者手上未持有保育類動物或直接獵捕證據,要構成違法要件的確很難,但不會放棄,後續會更加強查緝動作。
黃綉娟說,對於誘拍,一直以來都有和相關專家、鳥會合作,今年會再針對拍攝生態攝影倫理訂定更明確指引,並加強宣導,法律是最低規範,還是希望透過更多勸說,引導民眾用正確態度參與生態活動。
林務局也指出,曾多次依民眾舉報資訊,會同警政單位與地方政府查緝,前年底就查獲一件涉保育類野生動物案件,目前法院審理中。
農委會防檢局動物檢疫組副組長黃高霖表示,有關鳥類疑似走私部分,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疫區鳥類禁止輸入,違者最重可關七年、併科三百萬元罰金。
農委會畜牧處寵物管理科長宋念潔指出,「動保法」適用對象是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只要圈養,就確定適用此法。野外鳥類的習性、環境,確實不適合人為圈養,會從飼主教育提醒大家特別注意。「絕不支持也不接受將任何一種野外動物帶回家飼養,這涉及動物福利和疾病等問題。」
陳玉敏說,這件事存在台灣不是一、二年而已,行政部門卻從未想過組成聯合稽查,如果法的規範不足,就應修法遏止。參與不當拍攝鳥類的人士,相當程度都是造成死傷的共犯,她呼籲不參與不當拍攝行為,這些社群能完全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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