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5月起 禁止含石綿產品輸台
2022/10/05 05:30
石綿瓦及石綿篩下物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謝介裕翻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石綿為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歸類的一級人類致癌物質,目前超過六十個國家已全面禁用。環保署昨日公告「限制含石綿產品輸入」,明年五月起禁止進口含石綿產品,違者最高處三十萬元罰鍰。
一級致癌物 多國禁用
環保署指出,石綿纖維直徑極細且不溶於水,急性暴露可能造成眼睛及皮膚刺激和咳嗽,慢性吸入石綿則會累積於肺泡無法排除,最終發展成石綿肺症(肺纖維化)或肺癌等癌症,逐步限用、禁用石綿已為國際趨勢。
環保署自七十八年公告石綿為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至今已多次修正相關規定,逐年限制石綿用途。環保署廢管處科長顏瑞錫表示,目前國內已禁止製造含石綿成分的產品,接下來限制含石綿產品輸入後,相當於全面禁止使用石棉產品。未來僅開放研究、試驗、教育用途者,向環保署化學局申請進口。
廢棄產品 需委託處理
顏瑞錫指出,目前國內輸入的含石綿產品,包括絕緣隔熱材、高溫鍋爐隔熱系統、剎車來令片、隔熱布等,去年總申報進口量約八百噸。明年五月新制上路後,這些含石綿產品皆不得進口。另外,廢棄的含石綿產品也必須依照廢清法規定,委託專責機構處理。
違規輸入 可罰30萬元
環保署公告,為進一步管制境外含石綿產品輸入,並依據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協定,我國於一一二年五月一日起禁止含石綿產品輸入,並全面加強含石綿產品管理,違反規定者將處六萬元至三十萬元罰鍰。
-
週五飆高溫!13縣市高溫恐衝破36度
-
美追蹤27年:天天吃綜合維他命 增早逝風險
-
台灣好行南庄線 電子票證半價至明年8月
-
會考好成績 苗縣府發170.9萬獎勵金
-
後龍大山國小 獲國家環教獎優等
-
涉賄避風頭?竹市6電子遊戲場申請停歇業
-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寶山11月前啟用
-
斥資4.5億 竹北國中信義樓拆除重建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