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全國首創 人臉辨識防不動產冒辦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自今年一月起試辦透過人臉辨識系統,強化查證能力,確保民眾的不動產安全。(地政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有鑑於過去戶政或地政機關屢傳出兄弟姊妹冒名申辦案例,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自今年一月一日起首創全國試辦「人臉辨識E拍即合」措施,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確認當事人身分,守護民眾的不動產安全,上路以來已有一九三件影像建檔,占整體案件比率高達九十六.五%,預計明年推廣至全市。
板橋地政所試辦月餘 96.5 %案件施行
市府地政局長康秋桂表示,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不動產移轉、抵押權設定、權狀補發等登記案件時,除了檢附印鑑證明與相關文件外,也可以本人到場申辦,由地所人員核對身分並確認辦理意願。為了客觀且有效率地確認當事人身分,新北市率先建置人臉辨識系統,輔助核對身分作業,避免冒名申辦及詐騙事件發生。
康秋桂指出,板橋地政事務所在核對身分前,會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告知當事人使用目的及影像檔案保存方式,經過書面同意後,才用攝影鏡頭拍攝當事人影像,與身分證照片進行比對,且該系統是架設在地政事務所內部網路,屬於封閉式網路,並以加密儲存方式保存資料,民眾不用擔心個人資料外洩疑慮。
查核身分智慧化 明年將推廣至全市
地政局地籍科長黃雅萍表示,以往案件須核對當事人身分時,除了比對身分證上的照片,還要詢問本人相關問題,但有時候身分證照片因年代較久,與本人產生落差,造成第一線同仁查證困擾,地政事務所審查人員運用人臉辨識系統,輔助核對當事人身分,可提升傳統人工肉眼方式辨別的效率,平均每件約節省三分鐘查核時間,未來將持續籌措經費,建置人臉辨識系統,預計明年推廣至全市九個地政事務所。
黃雅萍說,試辦至今經宣導說明,民眾對於這項創新措施多表示認同、配合度高,期間核對身分的當事人同意拍攝比對建置的人像檔案有一九三件,占整體比率九十六.五%,不過,人臉辨識系統的授權運用僅限於當事人同意申辦的該項業務範圍,不擴及與當事人有關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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