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蛋芬普尼容許量 提高至10ppb
食藥署與防檢局昨召開聯席會議,決議將家禽蛋芬普尼殘留量訂為10ppb。(資料照,農委會提供)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日前雞蛋檢出芬普尼,引發外界關注,衛福部食藥署「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與農委會防檢局「農藥技術諮議會」昨召開聯席會議,經過近四小時討論,決議家禽蛋芬普尼殘留量訂為10ppb,比現行儀器檢驗極限值的5ppb(十億分之一濃度)及歐盟規範寬鬆。
原本國內家禽蛋殘留芬普尼的容許量與歐盟一致為5ppb,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先前也傾向維持現狀,但根據九月二十二日農委會農藥毒物試驗提供的芬普尼於動物產品殘留容許量標準評估報告,以及十月三日送交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的書面審查,加上昨日會議中討論,最後拍板10ppb。
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解釋,該份報告指出,依國人每人每日平均取食量及六十公斤成人評估,來自禽蛋的芬普尼,每人每日容許攝入量為二.四七%,即使加上其他植物性產品,也僅為三十五.八二%,符合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要求總量管制基準在七十%以下。加上不少家禽飼料為國外進口,在當地已殘留芬普尼,對於增訂雞、鴨、鵝等家禽蛋中芬普尼殘留容許量為10ppb達成共識。
食藥署、防檢局、專家決議通過
與會專家、台北榮總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表示,要放寬殘留容許值,原本不同意,但檢視相關數據後,勉強接受這個結果。不過,很多數據都是估算,並無實測,還是希望有更完備的資料向外界說明。
成功大學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主任李俊璋說,家禽蛋試驗殘留量為8ppb,考量環境中尚有其他芬普尼來源,訂為10ppb算合理。
紅豆等5種蔬果禁用芬普尼水懸劑
此外,農委會已公告四.九五%芬普尼水懸劑為禁用農藥,刪除可使用於紅豆、包葉菜類、茄子、小黃瓜與芒果,因此會中也提案刪除芬普尼在這五種品項的殘留容許量, 獲會議同意通過。
針對今年三月十三日預告修正農藥殘留量標準草案,潘志寬強調,除了估算國人每人每日容許攝入量會大於七十%的藥劑共八十八項先保留,以及考量小葉菜類在灰黴菌的防治上尚無迫切性且非重要害物,因此除保留白克列在香椿等小葉菜類共十二項的殘留容許量外,最後無疑義的二五三項,後續將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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