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修正 公園晨操播音樂免授權
2017/10/27 06:00
民眾在公園跳健身操與舞蹈使用音樂免授權。(示意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著作權法修正草案」,不少民眾包括銀髮族經常在公園等開放式場所,為了身心健康跳舞播放CD音樂或做晨操,依現行規定有涉及侵害著作權的違法問題,這次修法放寬這種促進身心健康、非營利目的的合理使用,可不經授權使用。
依據現行「著作權法」規定,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家庭美髮店可合理使用
包括民眾在公園跳健身操、舞蹈、賑災慈善義演、家庭美髮院使用音樂,若經認定侵害著作權者,依現行法律規定,有刑責等問題,不過,經濟部智財局為因應數位匯流、時代潮流,修正案新增「非營利目的合理使用」、「家用設備合理使用」等放寬規定。
因此,未來包括銀髮族在公園跳健身操與舞蹈,而使用音樂、賑災慈善義演、家庭美髮店等,在非營利行為狀態下,播放電視、廣播被認定為風俗習慣,可不用經由授權。不過,運動酒吧要播放運動賽事,被認定是有助營利行為,仍需徵求賽事主辦單位的同意或授權。
主持院會的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責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這項修法。
-
叔叔聊「299燒肉吃到飽」讓他驚訝!網曝:99吃到飽都有
-
智慧手錶需常充電不實用? 網打臉:千元品牌超方便
-
彰中赫見「台版李棟旭」!籃球員考上美術系 返校開個展學妹瘋狂
-
大溪假日好塞!地方盼蓋新橋 工務局拚7、8月完成可行性評估
-
屏東黑鮪魚文化觀光季5/4開跑 東港鮪魚肚讓你揹在肚子上!
-
彰化縣大城鄉人口減少 圖書館人次成長2成關鍵絕招曝光
-
今年又停辦大溪豆干節? 觀旅局:已編預算、雙品牌加碼行銷
-
高雄玉荷包荔枝產量剩2成多 民眾擔心吃不到提前搶貨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