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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中國配偶未曾入境 男子車禍死亡遺體無法領

2024/10/22 14:40

雲林58歲男子車禍過世家屬無法領取遺體辦後事,又無力負擔龐大費用放棄處理處理請公所協助,縣議員李明哲在議會質詢縣長張麗善,希望縣府相關單位能協助處理。(記者黃淑莉翻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西螺58歲李姓男子10月6日因車禍過世,檢警相驗後卻被告知無法領取遺體,因依法規定配偶才是第一順位,但李男為假結婚,身分證上的中國籍配偶從未入境台灣,若循公文書往來找到人恐要數月,縣議員李明哲接獲陳情(22)日在議會質詢,希望民政、警政單位能協助讓家屬早日辦理後事,對於李男的身故保險金也要有預防措施。

李明哲表示,根據家屬陳述,李男曾在2005年遭人蛇集團騙去中國辦理假結婚,程序完後即被丟包,身上沒有錢可回台灣,打電話回台求助,兄姊急匯錢才得以回台。

李明哲說,事後李男曾向移民署自首假結婚,全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檢方對其假結婚行為予以不起訴。當時李男也沒有去註銷結婚登記,不過與他假結婚的女子也沒有入境紀錄。

李明哲表示,李男在本月6日車禍過世,相驗後要領回遺體,但規定第一順位是中國配偶,旁系親屬不得處理,配偶是假結婚,找尋不到人,至今無法領取死亡相驗證明來處理後事。

李男家屬說,目前李男停靈在虎尾鎮公所靜楓生命園區,每天冰櫃費要800元、祭拜供品費600元、停靈費800元,葬儀社費用要13萬5000元,若遲遲無法處理,家屬根本無力承擔龐大喪葬費用,本月20日請葬儀社停止辦理喪葬事宜,並請西螺公所處理李男的後事。

李明哲質詢縣府民政處、警察局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協助家屬,若假結婚女子來台,李男的身故保險金要如何保障家屬權益,縣府要預防。

民政處長蕭德恕表示,若有檢察官的正式公文,可協調虎尾公所給予免費冰櫃的優惠,也會透過慈善團體來協助。

警察局長李建民說,透過兩岸機制時間恐拖太長,李男曾自首假結婚,將連繫移民署、地檢署了解是否可以註銷結婚事實,就可以讓其他家屬處理。

雲林縣長張麗善指出,雖李男無中低收入戶身分,將以邊緣戶身分使用社會福利來協助其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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