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調查:75.4%贊成情侶同居 82.7%認為同居不該受歧視
行政院調查顯示,75.4%民眾同意「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也有高達82.7%民眾認為「無婚姻關係同居家庭成員不應該受到歧視與不平等待遇」。示意圖,圖與新聞人物無關。(路透)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今(10)日公布「113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結果,行政院性平處表示,民眾對於傳統婚姻觀念已有明顯改變。調查顯示,75.4%民眾同意「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也有高達82.7%民眾認為「無婚姻關係同居家庭成員不應該受到歧視與不平等待遇」。
性平三法修正已於今年3月8日全面實施,調查顯示,高達89.1%民眾認同政府112年大幅修正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有助於減少性騷擾發生,不論從法制面及民眾支持度上,均可見我國對性騷擾防治議題之高度重視。
至於同婚合法即將於5月24日滿5週年,本次調查包含民眾對於性別平等、婚姻、同性戀、跨性別者的態度及促進性別平等措施的看法,有69.1%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較去(112)年提升6.5個百分點,較同婚法案通過前(107年調查)的37.4%,更大幅提升31.7個百分點 。
行政院性平處指出,立法院於去年通過修正「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納入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養子女規定,民眾對於同性伴侶權益更加支持,調查顯示,76.9%民眾同意「同性配偶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較去年調查結果74.1%提升2.8個百分點,更較107年首次調查53.8%大幅增加23.1個百分點。此外,本年首次調查民眾對「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可以利用捐贈的精子,生育小孩」的看法,即獲近6成民眾支持。
行政院性平處進一步指出,在跨性別者權益部分,調查顯示,有高達91.4%民眾同意「可以與跨性別者當同事」;有57.4%民眾同意讓跨性別者、雙性人身分證登記第三種性別選項,較去年提升2.6個百分點;47.4%民眾認同跨性別者可以不用進行變性手術(摘除性器官),就能更換身分證上的性別,針對不認同者進一步詢問如果增加精神科醫師診斷書及醫療證明等條件,則有28.2%不認同者態度轉向認同。
行政院調查顯示,75.4%民眾同意「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也有高達82.7%民眾認為「無婚姻關係同居家庭成員不應該受到歧視與不平等待遇」。(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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