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機車及自行車族 明年起騎樓、人行道須停放停車格
宜蘭縣機車族及自行車族,明年1月1日起,騎樓、人行道請停停車格。(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機車族及自行車族請注意,明年1月1日起,有劃設停車格的人行道或騎樓,都須停在停車格內;違者機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款,自行車300元至600元罰款。不過,縣府坦言,目前停車格劃設並不普遍,會持續與鄉鎮市公所溝通,協助劃設。未有停車格擅自停放,若影響交通,警方會視實際情況告發。
宜蘭縣政府3月發布「宜蘭縣人行道騎樓機車及自行車停車秩序實施要點」,針對人行道與騎樓停放的機車與自行車進行規範,訂明年1月1日施行。
依據此要點,人行道及騎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劃設停車格,必要時,得斜向劃設:1、人行道寬度達3公尺以上,且未禁止停車;劃設停車格後,供行人通行之淨寬,達1.5公尺以上。
2、騎樓外側無人行道,或有人行道而未開放停車;劃設停車格後,建築物主要出入口與騎樓外緣間,供行人通行之縱向淨寬,達1公尺以上。
機車、自行車駕駛人在人行道或騎樓停車時,應停放在前述停車格內,並將車輪前緣緊靠其外緣。
這項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說,民眾從後天起,在人行道或騎樓停車,須停在停車格內。違反規定,機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款,自行車300元至600元罰款。
不過,這項政策從3月宣導與推動迄今,縣府兩度召集鄉鎮市公所研商停車格劃設事宜;公所認為,騎樓部分,因涉及私人產權,且住戶與商家多表示有私人停車與置物需求,實務上有劃設困難。
至於人行道符合劃設標準部分,除礁溪鄉溫泉路及中山路已劃設有停車格,其餘路段或因路邊已有停車格、路外停車場,而沒有再劃設停車格需求,經徵詢地方意見,也認有劃設疑義與困難。
縣府交通處表示,目前人行道停車,所留供行人通行的淨寬未達1.5公尺,為加強人本友善環境,新的規定特別要求保留通行空間,騎樓部分常停滿機車,阻礙住家或店家的縱向進出,因此要求車間要留有縱向淨寬1公尺以上空間,這些規定須具體畫出停車格才有執法依據。
交通處表示,若有劃設停車格,明年1月1日起,都須停在停車格內,否則可開單告發,未劃設停車格者,縣府會持續與公所、地方溝通,協助完成劃設,若擅自停放、影響交通,警方會視實際情況進行告發。
-
南市府多管齊下 4年增加4萬多停車格
-
三重疏洪東路一段停車格 12月起收費
-
自住客剛需進場 高鐵左營絕版4字頭新案即將登場
-
新莊運動公園地下停車場完工 12/1起試營運免費停車1個月
-
高雄9140路邊停車格不收費 交通局:違規占用開罰
-
自由廣場》Uber Eat/Foodpanda併購案 解方應是有條件核准
-
竹市光華國中 i 木育課程 學生攀樹學習生命對等
-
台南「載床伯」慘了!這一連串舉動 讓駕駛怒PO網
-
「工典甜點」老闆夫妻輕生亡 友人曝:3天前邊吃便當邊流淚
-
只差1分!國考連3年落榜 台大法律女問網:還要繼續考嗎?
-
台南後壁迎耶誕 百年米廠贈香米餅傳愛
-
出門前家人「這件事」她超崩潰! 網一票支持:超討厭
-
冷氣團又要來!週六越晚越冷 耶誕節重回20度
-
嘉義縣六腳國小幼兒園耐震不足 整建啟用煥然一新
生活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