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養雞場進駐引反彈 花蓮縣政府週日深夜聲明暫緩
卜蜂養雞場有意進駐花蓮,地方反對聲浪高漲,花蓮縣政府罕見在夜間發聲明,決議暫緩。(資料照,記者花孟璟攝)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台灣卜蜂計畫在花蓮中區壽豐、鳳林、光復等地大舉興建養雞、蛋雞場共6座,引發民怨,居民擔憂恐為地方帶來污染,近1個月多來已由當地民眾接連發起兩場自發性抗議行動,昨(9)日在鳳林鎮的抗議更多達近千人。針對反卜蜂民意高漲,花蓮縣政府今晚10時發布聲明,決議「暫緩相關進度」。
台灣卜蜂公司與子公司瑞福食品自2018年起預計在花蓮壽豐、鳳林、光復蓋6座養雞場,包括樹湖25萬隻,及豐坪、鳳凰、中原、大榮、馬佛等5場各養2.5萬隻,是單一業者在花蓮最大規模的養雞場申請案,目前除樹湖廠尚在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外,其餘5場皆拿到許可證,進度最快的豐坪場興建完成95%,馬佛、鳳凰段土地則已領到建照。
花蓮縣政府針對地方反對聲浪日趨高漲,今晚10時發布聲明,表示「有關新式養鷄產業進駐花蓮,在與民眾溝通了解前,先予暫停。」強調設廠一事是依中央相關規定審核程序無誤後,核准在案。對於投資花蓮的農畜產業表達歡迎,但與民眾良善的溝通亦關係至鉅,民眾有知的權利,故在民眾尚未充分了解前,「相關進度先予暫緩。」
聲明稿指出,關於業者申請家禽產業花蓮設廠一事,係依照中央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辦理,申請單位先向壽豐、鳳林、光復等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依法審核初審通過後轉送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府表示,有關鳳林鎮將設置3場養禽設施,因申請家禽飼養規模已達中央公告之畜牧場登記飼養規模,係由鳳林鎮公所受理、查核文件齊全且審查符合規定後,函報縣府複審。
縣府指出,全案經縣府農業、環保、建設、地政等相關單位依業管法規(如: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等)審查符合規定,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民眾對於養雞場疑慮,花蓮縣府將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及畜牧法規定嚴格審查,保護在地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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