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不同意戶告林洲民 律師:台北好好拆元年啟動
2017/03/23 17:26
張姓屋主受訪時情緒激動。(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長安西路都更案今天上午開始拆除,不同意戶委任律師蔡志揚今表示,政府強拆帶頭違法,「有什麼樣的政府,就有什麼樣的建商。」今天下午3點半至士林地檢署,按鈴控告都發局長林洲民「湮滅證據罪」、「妨害公務罪」、「圖利罪」等5項罪名,並帶諷刺口吻喊話:「我宣布『台北好好拆』元年已經啟動!」。
蔡志揚的刑事告訴狀指出,檢察官17日勘驗都更現場時表明,該建築有委請第三方鑑定的必要,林當時也在場,張姓屋主事後也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獲准,未料林仍於夜間遞送強制拆除函文,並於隔天清晨迅速拆除,顯然故意湮滅證據,涉犯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
而為維護及保全現場證據,張男尚未搬移家中物品,林卻趁張男至警局做筆錄時,以鐵製圍籬封鎖房屋,動員大批警力禁止張男收取家當,導致房屋被拆後,屋內大量財物被壓壞,涉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物品罪。
而林動員大批警力阻止張男進入自家房屋的行為,同時涉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此外,林明知該房屋經民事法院裁定保全證據,房屋經結構工程技師公會22日的鑑定報告僅說明「建議應將傾斜量體儘速拆除」,卻仍於夜間發函「將強制拆除全棟建築物」,林仍無視都市審議委員建議執意拆除,圖利欣偉傑建設公司,涉犯刑法第131條圖利罪。
而林無視民事法院為證據保全,裁定委請技師公會鑑定,且蔑視檢方刑事偵查的權限,於法、檢2單位執行職務及職權行使時強拆房屋,涉犯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
律師蔡志揚指控林洲民5大罪名。(記者黃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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