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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結婚 可於前3日之內辦理登記

2008/12/04 19:1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為讓準新人們結婚更方便,戶政所除受理民眾預約辦理假日結婚登記外,民眾也可在結婚日前3日內先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為假日。

媒體報導指出,除了配合民法規定,提供假日受理民眾預約辦理結婚登記之便民服務外。 如果準新人們結婚當天遇到假日無法於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可以在結婚登記日前3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也就是民眾於假日結婚者,可於結婚日前3日內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為假日。

只要備齊辦理結婚登記應具備文件,就可順利共結連理,文件包含:(一)國民身分證(二)印章或簽名(三)戶口名簿(四)最近一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五)結婚書約,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另未成年人結婚,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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