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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監督條例通過 再處理服貿

2016/06/04 06:00

行政院長林全昨在立院答詢時表示,會等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再重新檢視這份服貿協議。(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陳鈺馥、曾韋禎/台北報導〕馬政府任內完成簽署,但未經立院審查通過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新政府將如何處理?行政院長林全昨在立院答詢時表示,會等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再重新檢視這份服貿協議。

提出質詢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追問,是否滿意馬政府當初對服貿提出的衝擊影響評估報告?這份報告聲稱服貿「利大於弊」,卻被太陽花學運的年輕人笑稱是「Z〉B」。林揆答覆,會重新檢視衝擊影響評估報告,待「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通過後啟動。

黃表示,只要「監督條例」一通過,就必須處理服貿;屆時時代力量要問的是,「把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交出來!」林揆允諾,在「監督條例」通過前,會重新檢視評估報告,並提出一份合理的評估報告。

林揆並在答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強調,沒說過不需要服貿、貨貿,但要等「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循該機制來進行。

賴另詢問,兩岸是否五二○後就沒聯繫?海基會發六十幾通訊息,對岸都沒回?陸委會主委張小月答說,我方對策就是與對岸溝通,這是不斷的目標。賴追問有無與對岸聯繫過?張則始終面帶微笑,頻答「繼續努力」。林揆隨後緩頰指出,我們會在對等與尊嚴下與對岸溝通,善意互動,不管是現有機制或體制外管道,都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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