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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檢禮遇 魏應充坐囚車未上銬

2014/10/18 06:00

〔記者湯世名、顏宏駿、吳為恭、林慶川/綜合報導〕味全前董座魏應充昨天晚間坐上警備車前往看守所,竟然未上銬,網友批說:「有錢真好,不用上銬!」彰化地院解釋是因魏沒有逃亡之虞,絕非禮遇。

依「台灣高等法院檢察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法警使用戒具要點」規定,「解送中之人犯,得施用戒具」,雖是「得」,而非「應」施用戒具,也就是屬於院檢人員的裁量權,但現今實務上,幾乎九成以上的被告在步出偵查庭之後的解送過程,都會上銬,像是遠雄集團前董事長趙藤雄,甚至是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也都是乖乖上銬,也因此,彰檢對魏應充確實是給予禮遇。

魏應充上銬與否,每一個移送過程都被徹底檢視。他昨天凌晨從彰化地檢署候訊室被帶出移送彰化地院法警室前,原都露出未上銬的雙手,未料在步出法警室時突然把雙手塞入外套內,看來像被上了手銬,行進途中,魏的眼鏡因推擠掉落,他趕緊以右手扶正,眼尖民眾立即破口大罵:「原來沒上銬,你在演啊!」

律師質疑 一般人可有如此禮遇?

彰檢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解釋,前天下午到魏的帝寶住處,原要給他傳票,但魏說下午要舉行記者會。協調後,決定讓他於前晚八時三十分「自行到案」,未給他傳票。法警使用戒具要點第五點規定:「對於經傳喚、自首或自動到場,檢察官於訊問後諭知當場逮捕者,不得施用戒具」。

律師黃文玲質疑,檢方大舉搜索魏家,卻可以讓魏應充先出來開記者會,再「請」他自動到案說明,一般人可有如此禮遇?

魏應充昨天上午被帶到第八法庭召開羈押庭時,已被上銬,但以衣物遮住被銬住的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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