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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富銀疑違規使用機關用地

2014/01/20 06:00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富邦銀行多處分行原為台北銀行機關用地,依《都市計畫法》機關用地不得做為商業使用,因此富邦金併購北銀十二年來存有爭議,恐涉違規使用。對此,台北市財政局長陳盈蓉說,台北富邦沿用北銀使用目的,且市府擁有富邦金控十三%股權,應不涉違規;但都發局長邊泰明頗有疑慮,今天將予以調查。

議員︰北富銀使用有疑慮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批評,富邦真的是占盡便宜,機關用地豈可做為私人營利,完全不合理、又荒謬,對其他金融業者也不公平。她說,北市府持有的是富邦金控十三%官股,不是台北富邦銀行股權,使用上是否屬機關用地使用範圍,仍有疑慮。

《都市計畫法》規定,機關用地能做為中小學校、社教場所、市場、郵政、電信、變電所、衛生、警所、消防、防空等公共設施使用。二○○二年前,富邦銀四十四處分行仍屬台北銀行機關用地,富邦「以小吃大」併購北銀後,當時台北市長馬英九未將土地變更、擬定回饋機制,導致如今問題叢生。

都發局長︰將查有無違規

邊泰明坦言,機關用地是公共使用,若北市府沒持有富邦銀官股,那就「麻煩了!」銀行或其他等商業行為將屬違規使用。他說,富邦金併北銀是歷史問題,他目前無法評論,但今天會派員了解是否違規;財政局長陳盈蓉認為,若富邦總行營業項目與過去北銀一樣,就沒有違規使用問題。

依北市府官員現階段解釋,富邦價購北銀的四十四處分行屬機關用地,不得改建、增加,或轉租給其他非銀行產業獲利。

王鴻薇說,許多公家機關民營化後,土地使用都遭遇類似狀況,諸如中華電信、中油等,北市府應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好好把關全民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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